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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 明星讲话不靠谱

2022-07-15 07:19:30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摘要: 电视购物 明星讲话不靠谱 http: www qianlong com 2008-11-13 21:15:16来源:千龙网 【导读】11月12日,北京市消协致函国家广

 

             电视购物 明星讲话不靠谱


                                           http://www.qianlong.com/2008-11-13 21:15:16来源:千龙网

【导读】11月12日,北京市消协致函国家广电总局,建议责令仍在播放违规电视购物广告的电视台停播,并实行“商品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金”制,最大限度降低消费者风险。同时,国家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负责人透露,国家正在起草规范性文件,对电视购物广告播出时段等做出详细规定。

>>>伎俩:电视购物广告的“九宗罪”

>>>明星:骗你没商量

>>>幕后:代言费惊人 无广告审核手续

>>>整治:规范性文件有望出台

>>>声音:治不好就叫停

祸起:电视购物市场鱼龙混杂 消费者受骗事件频发

事例一:电视购物买金叶子金松果上了当 集体状告"侯总"

 今年4月,有媒体报道称李嘉欣代言的芮玛金叶子广告中所谓的黄金叶坠原来是铜质装饰品,且批发价只有16元。据报道,此前销售金叶子的昆山某公司已经被有关部门勒令停止销售“金叶子”,而该电视广告也被停播。 在电视购物广告的“诱惑”下,多名此前购买“金叶子”、“金松果”的消费者表示要通过法律途径状告广告名人“侯总”。

事例二:电视购物买金松果受骗 集体状告关联方虚假宣传

    近日,数十名来自各地的消费者称,他们购买的“金松果”在电视广告中称表面镀有纯金,而且工艺比 “金叶子”难上许多倍,而在物品到手才发觉跟广告上所称出入太大。之后,“来电号码隐藏、邮寄地址不明”等原因使得退货阻力重重,记者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了解到,近来该委员会也收到大量关于购买漳浦创世纪购物有限公司金松果等产品的投诉。

事例三:消费者诉称被冯小刚代言广告忽悠

    11月12日 张先生在看了冯小刚为“月亮河城堡”小区代言的广告后,出于对冯小刚个人的信任,花费165万元购买了该小区的一套精装住宅,没想到入住后却发现房屋存在多处问题。 张先生一气之下以冯小刚虚假宣传为由将其告上了法院,索赔各项损失8万元。

伎俩:电视购物广告的“九宗罪”

一、宣传禁播商品

上榜产品:睡睡瘦减肥脐贴 (相关新闻:市消协叫停“睡睡瘦”

点评: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7月18日发出的《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

二、使用绝对性语言表述

上榜产品:长虹U钻手机、金镇抗疲劳手链等(相关新闻:林志玲代言手机广告涉嫌违法品牌大跌

点评:《广告法》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相当一部分电视购物广告滥用绝对性语言。

三、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

上榜产品:安必信魅眼水晶、大长今美白祛斑霜等

四、贬低其他商品和品质

上榜产品:路易士永恒奢华耐美金链等

五、夸大产品性能效用

上榜产品:歌秀一吸白面膜、大长今美白祛斑霜等

六、炒作产品概念使用语言模糊

上榜产品:路易士永恒奢华耐美金链、金镇抗疲劳手链(相关新闻:批发价16的铜制叶当黄金叶坠卖

产品性能缺乏有效性

七、真实性验证

上榜产品:爱菲烟克戒烟产品、金镇抗疲劳手链、T8神奇魔轮

八、广告表述相互抄袭

上榜产品:艾美仕永恒奢华耐美金链、金粉世家黄金链等

九、无生产经销企业的厂名厂址

绝大部分电视购物广告画面没有播出商品的生产商或经销企业的厂名、厂址,只有订购热线。

电视购物 明星讲话不靠谱


http://www.qianlong.com/2008-11-13 21:15:16来源:千龙网

明星:骗你没商量

明星虚假代言事例

事例一:林志玲代言手机广告涉嫌违法品牌大跌

    身为台湾第一名模,以高达千万报酬夺取长虹手机代言的林志玲,最近日子并不好过。林志玲代言并拍摄的长虹U形钻石手机电视购物广告因涉嫌违规,目前已遭停播。 林志玲代言的这款产品在电视广告中,使用了“史上最夺目的真金真钻手机,奢华登陆”等绝对性语言表述,涉嫌违规。

事例二:陈鲁豫代言的“诺亚舟”学习机被认定为虚假广告

    据央视新闻报道,电视上频繁播放的“诺亚舟”英语学习机广告已被上海工商部门认定为虚假广告,而该广告的代言人就是凤凰卫视当家女主播陈鲁豫。

事例三:袁咏仪代言化妆品被疑假冒日货 存在欺骗消费者

    袁咏仪代言的某化妆品近日遭到质疑,“打假名人”王海提出,该产品宣传的日本背景并不符实,甚至在日本市场上买不到,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日前,王海将销售该产品的广西南宁百货大楼告上法庭。

幕后:代言费惊人 无广告审核手续

    据一家明星经纪公司工作人员透露,国内一般的明星代言,每年需三四十万元就可以,但通常一次要签约几年。名气较响的明星,则要百万元以上。一线大牌要价通常在千万元以上。企业通过经纪公司与明星谈好代言类型、工作量、费用、合作时间等各项条款之后,就可以拟定合同,安排签约仪式。整个流程并不复杂,既没有多方的考察也没有广告审核手续。

整治:规范性文件有望出台

    北京市消协12日致函国家广电总局,建议责令仍在播放违规电视购物广告的电视台停播,并实行“商品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金”制,最大限度降低消费者风险。同时,国家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负责人昨天透露,国家正在起草规范性文件,对电视购物广告播出时段等做出详细规定。

看点一:或可无理由退货

    昨天(12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举行。记者获悉,目前该委员会正在起草《中国电视购物行业标准》,该标准将用于指导和规范电视购物的发展。昨天会上,40多家媒体购物行业企业向社会做出承诺:商品宣传内容中不含有虚假的内容,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消费者实施无理由退换货、先行赔付的原则。

看点二:将抬高准入门槛

    近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挂牌成立,并与20多家企业联合签署《中国媒体购物行业诚信公约<北京宣言〉》。据了解,指导和规范电视购物发展的中国电视购物行业标准正在抓紧起草,该标准将大大提高市场的准入门槛。

看点三:实行"保证金"制度

    昨天(12日),市消协针对今年以来电视购物节目引发的一系列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致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为规范电视购物节目,提出六项具体建议。建议暂时实行“商品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使消费者的损失风险降到最低。

声音:治不好就叫停

    昨天(11日)下午,电视购物行业标准主要起草人、身兼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和中国电视购物研发中心主任的曾静平博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率先披露了标准中涉及到的“规范”。另据可靠消息披露,如果集中清理整顿效果不好,广电总局将考虑叫停各卫视台的电视购物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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