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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再下禁播令,清除八类不良广告

2022-07-15 07:19:53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摘要: 广电总局再下禁播令,清除八类不良广告 2007-12-05 继去年8月1日禁播五类产品电视购物节
    广电总局再下禁播令,清除八类不良广告
2007-12-05

    继去年8月1日禁播五类产品电视购物节目、今年7月30日广电总局表明禁止播放违规涉性广告之后,9月25日,总局再次严令禁播八类涉性药品、医疗、保健品广告及相关医疗资讯、电视购物节目。
   
    广电总局清理整顿的八类广告及相关节目:
   
    一、 证照不全和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
   
    二、 以医患、专家、名人做证明的;
   
    三、 所有保证疗效、宣传治愈率的;
   
    四、 有关治疗性疾病、生殖系统疾病的;
   
    五、 性药品、性保健品和其他内容低俗、画面不雅的成人用品广告;
   
    六、 以性药品、性保健品、治疗生殖系统疾病的药品和医疗机构作为栏目、剧场冠名的;
   
    七、 由药品、保健品生产、经销企业和医疗机构制作或提供的各类医疗、健康类资讯服务节目;
   
    八、 含有性暗示、性挑逗等不良语言和画面的女性丰胸、塑身内衣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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