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贵州公共频道》“海复铭牌拔云退翳丸”涉嫌违反《广告法》
2020-08-23 18:30:46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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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媒购委日常监测,《贵州公共频道》2020年6月23日7:55分,中医名方录栏目发布的“海复铭牌拔云退翳丸”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咨询热线:4007722999。节目宣称“海复铭”是火遍全国的独门眼药,不管你的眼病多么严重、得病时间有多长,当天服用,当天看清,只需60天,让你治好眼病重见光明,成为复明工程指定用药;“康炳臣”老先生说“很多人都说眼病不好治,可我认为一点都不难治,治眼病靠的就是独门眼药,只需60天,让你治好眼病重见光明,而且我按保证,治好以后不再复发”。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四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八条: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禁止含有(八)使用绝对化语言,欺骗、误导公众,(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中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做疗效证明;《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四、严禁出现以下内容:(2)夸大、夸张宣传,误导消费的规定;五、严禁播出下列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2)介绍药品、性保健品和丰胸、减肥产品的规定以及《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
媒购委行业监督处:
申诉电话:010-6232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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