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 《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标准研究和 制定工作的函
2020-05-20 16:47:52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摘要: 中国商联媒购委函 〔2020〕7 号 关于参加《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 《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
中国商联媒购委函 〔2020〕7 号
关于参加《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
《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下达的中商联标[2020]第 2 号文件要求,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商联媒购委)牵头起草制定《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标准》)等两项标准,技术归口于中国商联媒购委。
通过《标准》的制定实施,将引领和规范我国直播购物和网络购物行业的发展方向,有效杜绝直播行业乱象、重塑行业生态,全面规范直播带货这一特殊流通领域的市场秩序,提升新零售行业的技术管理水平,维护行业内规模规范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GB/T1.1-2009) 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标准》制定工作组(组长单位由北京正和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执行组长单位由广州加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负责具体执行工作和后期宣贯培训等工作,同时成立《标准》制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为王文学,副主任委员为王波、孙之升、韩良晨、洪涛、王刚、李有刚等),工作组和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均设在中国商联媒购委,工作组组长和专家委员会秘书长由中国商联媒购委副秘书长孙之升兼任。
为充分发挥以企业为主体参与媒体购物行业标准制定工作的作用,经研究,拟邀请有意向参与《标准》研究、制定工作的单位,共同完成以上两项《标准》项目研究和制定工作。
希望各相关单位充分认识制定《标准》的意义,树立《标准》意识,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根据自身的技术实力和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共同努力推动和促进我国媒体购物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秘书处通联:
电 话:010-84094185
邮 箱:sctric@126.com
官 网:http://mgw.cgcc.org.cn
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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